关于气象信息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的公告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8-15 阅读:

 

信息化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,也为不实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渠道,例如今年冷涡暴雨事件就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。为进一步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行为,现将我市气象信息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予以公布(见附表)。希望广大市民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地气象信息,以确保气象信息的权威性、科学性、有效性、及时性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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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8月15日

 

附件:
廊坊市气象信息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

序号
传播渠道名称、获取方式
播放/更新时段(时间)
自有或合作
备注
1
电视(频道)
廊坊新闻
8:00、19:32、22:30(重播)
合作
 
2
广播
廊坊电台长书频道(频率)
7:00、8:00、9:00、10:00、11:00、14:00、15:00、17:00、18:00、19:00、20:00
合作
 
廊坊电台交通频道(频率)
7:15、8:00、9:00、10:00、11:00、14:00、15:00、17:00、18:00、19:00、20:00
廊坊电台音乐频道(频率)
7:00、8:00、9:00、10:00、11:00、14:00、15:00、17:00、18:00、19:00、20:00
3
报纸
廊坊日报
周一至周五
合作
 
廊坊都市报
周一至周五
4
网站
廊坊气象局官网/
每日更新
自有
 
廊坊公共气象网www.lfqxfw.com
每日更新
自有
5
微博
新浪微博“廊坊气象”
每日更新
自有
随天气变化随时更新
腾讯微博“廊坊气象”
6
微信公众号
廊坊气象公众号hb-weather
每日更新
自有
每日下午随天气变化推送
7
定制短信
移动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;
按业务每天一条天气预报;
合作
 
联通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0;
电信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;
8
电话语音
用户拨打96121气象服务热线获取气象信息
主信箱一天更新三次、遇突发天气随时更新;
自有